首都师范大学诚聘高层次国际人才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1个。设有文学院、历史学院、政法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化学系、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教育技术系、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国际文化学院、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地球空间信息科学与技术国际化示范学院、心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等30个院系。学校现有教职工2,487人,各类学生29,673人。建校六十余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其中包括国家领导人以及活跃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杰出人才。特别是作为首都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重要基地,为北京市基础教育输送了大批优秀教师,当前北京市基础教育队伍人员存量中50%以上的校长、特级教师和教师毕业于我校,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与赞誉。
面向未来,学校将进一步推动文、理、艺、教四大学科群整体实力达到更高水平,在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等方面享有盛誉,形成若干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特色学科群,建立完善的教师教育体系,引领国家基础教育发展,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成为优秀教师和人民教育家成长的摇篮,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师范大学建设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现诚聘高层次国际人才。
具有外国国籍来校从事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学风端正,治学严谨,热爱高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精神、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一般教学岗位聘任者原则上应在世界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为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国外知名大学教学经验,能用英语讲授专业课程。重点教学科研岗位聘任者在此基础上,原则上还应在国外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学术机构从事过科学研究,并担任过上述机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等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且做出过国际国内同行公认的工作业绩。
(三)同意在我校聘任工作期间所产生的教学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首都师范大学所有。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特殊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一)学科建设。协助制定本学科建设规划,助力学科发展,提升相关学科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声誉。
(二)人才培养。承担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合作指导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面向校内举办学术讲座。
(三)科学研究。在聘期内,与我校教师合作以首都师范大学为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外高水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并完成科研任务。
(四)队伍建设。参与后备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工作,指导科学研究工作,加强对外学术交流,进一步提升其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利用自身学术影响,协助学校做好高层次国际人才引进。
(一)聘任方式
学校采取长、中、短期的聘任方式,以及弹性工作制,按照合同管理。
1.长期聘任一般为三至五年。
2.中期聘任一般为一至三年。
3.短期聘任一般为两个月至一年。
4.对于特殊人才及情况,聘任方式、周期可根据工作实际另行商议。
(二)薪酬待遇
结合聘任人员层次水平及聘任周期,聘任相应校内岗位,提供相应的薪酬。
1.教授及以上,薪酬(税前)人民币60-100万元/年。
2.副教授,薪酬(税前)人民币40-60万元/年。
3.讲师,薪酬(税前)人民币20-40万/年。
4.对于特殊人才可另行商议,学校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5.弹性工作制薪酬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6.在校工作期间,提供校内“专家公寓”或租房补贴,提供国际航班交通补贴等生活保障,具体待遇及保障详见合同细则。
学校网址:http://www.cnu.edu.cn
人事处邮箱:cnuhr@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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