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jpi.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健全高等学校人才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图文行政楼507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请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A4纸打印,并认真填写;
2.本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面试
(二)考核程序
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之前,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③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三)经学校研究同意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成绩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7024651
联系人:黄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7013249
联系人:陆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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