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直属陕西省教育厅。学院位于古城西安,现有长安、白鹿原两个校区,校园占地共9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历史文化底蕴丰厚,设施完善。现有在校学生12000多名,教职工600多人,设有11个二级学院(部)及乌克兰研究中心等多个教学研究单位。开设理、工、文、史等37个专业,涉及土木建筑、航空装备、航空运输、道路运输、汽车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文化、教育、艺术等多个专业门类。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热爱教育事业;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要求;
3.第一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专业应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年龄、学历及经历等可适当放宽。
4.获得“工匠精神”相关荣誉,或具有高超的工艺和技术,具备丰富的从业经历及从事教育教学能力者,年龄、学历等可适当放宽。
招聘按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试讲、心理测试)、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报名
1.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2.方式: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http://1.85.16.45:8084/recruit/desktop/index.do;
3.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试讲)。
(二)考试
1.面试(试讲):面试(试讲)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相关单位成立面试小组,制定面试方案,面试专家不少于7人;
2.笔试:通过面试(试讲)人员可进入笔试,笔试围绕公共基础知识、逻辑推理、教育理论及学院文化等内容进行,不指定教材;
3.资格复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通过笔试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职称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4.心理测试:在规定时间进行心理测试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
应聘合格者,在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1.本次招聘涉及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将通过陕西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发布信息,一般不再电话通知
2.在招聘过程中遇特殊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学院讨论决定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此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学院网址:http://www.spvec.com.cn
招聘邮箱:szyhrrecruit@163.com
咨询电话:029—83618117(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