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和方向:有机合成化学、药物化学、分子细胞生物学、化学生物学专业,有新药研发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授予的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含)以下;副研究员放宽到38岁;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能独立解决问题,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有较强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
(五)具有良好的中英文阅读写作及交流能力,能及时追踪学科发展和学术前沿,能独立负责研究课题,辅助承担部分研究生指导工作;
(六)能够全职在杭高院从事副研究员/博士后岗位科研工作。
(一)薪酬由杭高院和杭州市共同出资,副研究员不低于35万元/年,博士后不低于30万元/年,根据工作业绩再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博士后如获得“博新计划”支持,待遇另议;
(二)提供园区内博士后公寓;
(三)符合有关条件的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四)积极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相关科研项目;
(五)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术业绩优异者可择优留院工作。
(一)报送材料
凡应聘杭高院副研究员或博士后研究人员,请提交下列材料:
1.《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副研究员、博士后研究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的能按时获得博士学位的证明);
3.证明本人科研能力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如论文、专著、项目、获奖、博士论文等);
4.拟开展科学研究内容及工作计划。
以上材料电子稿请压缩文件,以“研究方向+姓名”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面试
杭高院将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经面试考核后,择优录取。
招聘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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